(記者 侍敏 通訊員 楊慶軍 常亮)連日來,為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生鮮燈”從12月1日起全面禁用的規定,江蘇省連云港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執法人員進行了專項檢查。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35家,給予警告1家,均已完成整改。消費者若發現農貿市場或商超等場所違規使用“生鮮燈”現象,可撥打12315或12345投訴舉報。
“生鮮燈”,是能夠改變蔬果肉類視覺效果的照明工具,曾廣泛應用于農貿市場及商超等場所。其光照如同美顏濾鏡一般,會掩蓋蔬果肉類的瑕疵,從而達到以次充好的效果。“讓食材回歸本色、讓大家明白消費”已成為廣大消費者的心聲。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辦法出臺后,我們開展了禁用‘生鮮燈’施行前的過渡引導工作,除了在連云港市市場監管局公眾號發布專門提醒,還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新修訂〈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加強新規宣貫,督促市場主辦方落實主體責任,引導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連云港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正式實施后,我們于12月初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生鮮燈’禁用情況專項治理行動,同時,對廣大市民反映的部分市場違規使用‘生鮮燈’問題進行現場檢查。”
12月8日,灌云縣市場監管局對群眾反映的“伊山鎮新村菜市場和侍莊街道小鴨河農貿市場違規使用‘生鮮燈’問題”進行現場檢查,上述2家市場內23個生鮮攤位均已更換燈具。12月9日,灌南縣市場監管局對群眾反映的“新安鎮揚州北路瑞軒菜市場違規使用‘生鮮燈’問題”進行現場檢查,目前,該市場內10個生鮮攤位均已將原燈具更換為白色LED燈,不會改變肉類、水產等食用農產品真實色澤。
下一步,連云港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結合專項治理情況,將“生鮮燈”使用情況納入食品經營監督檢查內容,形成常態化監管機制。此外,還將嚴格按照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新要求,強化落實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主體責任,規范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領域照明設施使用行為,堅決杜絕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具誤導消費者行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規使用“生鮮燈”的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還原生鮮食用農產品的自然本色,守護老百姓“菜籃子”,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