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定金不退”
優惠“消失”
贈品無售后服務
......
隨著“雙11”付尾款節點落幕
不少消費者已進入
收貨、退換貨階段
隨之而來的各類消費糾紛問題
也逐漸進入頻發階段
10月22日,湖北省宜昌市、荊州市、荊門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發布消費提醒,3招助您“退”得省心、“換”得放心!
定金不退?別被忽悠
典型問題:消費者劉女士預付100元定金購買家電,付尾款后因尺寸不符申請退貨,商家稱“定金不退,僅退尾款”。
消費提醒:根據《電子商務法》,若消費者無違約行為(如未按時付尾款),商家不得以“定金不退”為由克扣款項。若商家拒絕全額退款,可留存 “定金支付憑證 + 商品詳情頁(需含定金規則)”,通過平臺投訴或向相關部門提交材料,幫助追回全額款項(定金+尾款)。
實操技巧:退貨時在申請備注中明確“要求退還定金+尾款”,并同步相關聊天記錄,避免后續舉證無據。
滿減優惠商品換貨要補差價?留存憑證可要求按原訂單價格發貨
典型問題:消費者王先生參與跨店滿減后購買服裝,換貨時商家以“換貨不重算優惠”為由,要求補20元滿減差價才發貨。
消費提醒:換貨屬于“履行原訂單約定”,商家不得因換貨取消原訂單的滿減、優惠券等權益。若遇此情況,可提供“原訂單滿減截圖+與商家溝通記錄”,要求商家按原訂單價格發貨;若商家強制補差價,可主張“違約賠償”,消費者協會將督促商家履行約定。
避坑關鍵:換貨前先與商家確認“是否保留原優惠”,并將溝通內容(如聊天記錄、語音)留存,避免口頭承諾后商家反悔。
贈品沒有單獨售后?主商品+贈品需“全單維權”
典型問題:消費者白女士收到的化妝品套裝中,贈品口紅斷裂,商家稱“贈品不單獨售后,需先退回整套主商品才處理”。
消費提醒:贈品是“商品整體的一部分”,商家需對贈品質量承擔與主商品同等責任。若贈品破損、缺失,消費者可要求“單獨補發贈品”,無需強制退回主商品。
“雙11”消費提示
一是選擇正規平臺,防范交易風險。
消費者應選擇資質齊全、信譽良好的平臺、網店,注意區分自營和平臺內經營者,關注公示的營業執照和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閱覽查看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等相關信息,慎重選擇由第三方跳轉的購物鏈接,不要購買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

二是提前擬定購物清單,按需理性消費。
消費者切忌沖動消費,不要被“優惠”“折扣”“便宜”“返現”等字眼沖昏頭腦,不要因所謂“湊單”而忽略實際需求,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造成閑置和資金浪費。建議消費者擬定購物清單,根據需求購買,避免超出經濟能力。
三是多比多看貨比三家,警惕套路陷阱。
消費者不要相信絕對化用語的廣告宣傳,也不要被明顯低價位商品宣傳所誤導,謹防先漲價再打折,虛報特價攬客,實施有價無貨的侵權行為。下單前要了解清楚促銷規則和其他消費者對商品及賣家的評價等相關信息,如發現大量相似評價等虛抬商譽的方式進行促銷的,請謹慎下單購買。
四是慎重直播購物,關注商品信息。
消費者在直播間購物尤其要謹慎,直播時易制造“低價”“爆賣”氛圍,消費者要對夸大宣傳、虛高原價、低價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要挑選有質量保障的正規商品。
五是保存消費憑證,及時依法維權。
消費者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記錄、訂單信息、支付信息、促銷優惠截圖等相關憑證,發生消費糾紛時,及時與商家、平臺協商,如不能協商解決,及時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依法依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