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關 寧)近日,海州區法院經依法審理,對連云港市委政法委今年掛牌督辦的海州區浦南鎮丁某、朱某等人尋釁滋事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朱某有期徒刑11個月和8個月。從2014年至今,全連云港市共破獲涉黑涉惡案件1000余起,抓獲涉黑涉惡刑事作案人員3600多名。
2013年5月5日,丁某因爭搶海州區浦南鎮一處土石方工程與朱某某產生糾紛,被朱某某等人毆打。丁某對此懷恨在心,遂請朱某幫其教訓朱某某,并趁機拿下該土石方工程。同年5月7日下午,朱某糾集10余名社會閑散人員,分別駕乘多輛汽車,竄至濱河新城浦發路與同仁路交叉口附近,由丁某打電話將朱某某騙至該處,朱某指揮李某等人就地取材,持石塊、竹竿等對朱某某追打圍毆,致其鼻骨、眼眶骨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
在今年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該案被連云港市委政法委列為掛牌案件予以督辦。連云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抽調專人成立專案組,經過半年多的循線追蹤、深度經營,相繼抓獲丁某、朱某等犯罪嫌疑人,成功偵破此案。
據悉,此案是今年連云港市委政法委掛牌督辦的9起案件中審判的第一案。截至目前,9起掛牌督辦案件中的另外5起進入審判環節,2起移送起訴、1起已破在辦。連云港市委政法委去年掛牌督辦的27起重點涉黑涉惡案件,已判決(辦結)26起,1起在訴,掛牌督捕的38名逃犯已歸案37名。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全連云港市共破獲涉黑涉惡案件1000余起,抓獲涉黑涉惡刑事作案人員3600多名。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連云港市兩級公安、檢察、法院均明確專人進行偵查、訴訟、審理,全連云港市共生效判決涉惡犯罪分子480人。“2014.11.28”軍港生態園附近聚眾斗毆案、“2015.1.19”徐某成惡勢力團伙案、灌云葛某新等人開設賭場案以及灌南縣劉某佳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等重大有影響案件,均已審理宣判,犯罪團伙主要成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了解,在連云港市“打黑辦”向社會公布打黑信件舉報、短信舉報、電話舉報、現場舉報和電子郵箱舉報五種渠道的基礎上,今年公安機關又主動深入重大工程領域、項目建設單位,與100家單位簽訂建立了打黑除惡線索傳遞“直通車”制度,暢通涉黑涉惡線索收集傳遞的渠道。連云港市“打黑辦”會同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對積極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主動協助公安機關查辦案件的33名群眾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共計人民幣12.7萬元。
連云港市“打黑辦”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廣大群眾,如遇有下列情形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未發現或掌握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正在被立案偵查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所實施但公安機關尚未發現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機關正在追捕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或黑惡案件逃犯的具體落腳點或藏身地;與黑惡違法犯罪有關聯的各類人員、案件、線索、物品等。在舉報時,應盡可能提供線索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簡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綽號)、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點及主要犯罪事實、證據情況等,并說明線索來源。公民舉報以實名或匿名方式均可,舉報內容應當以事實為根據,相關資料要真實有效,不得故意歪曲、夸大或縮小事實,嚴禁借舉報為名對他人進行誣告陷害,否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