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胡笳 通訊員 沈闖 )日前,連云港市物價局、連云港市民政局聯合出臺了《連云港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連云港市物價局價格收費處負責人嚴文書表示,《細則》明確了養老機構將收費細分為五大項,按機構性質分類定價,其中,公辦公營養老機構床位費、護理費都實行政府定價,民辦、公辦民營、公建民營等機構實施連云港市場調節價。
據了解,《細則》將連云港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分為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代辦服務收費和特需服務收費這五大項目,并對這5項收費內容逐一進行明確。
其中,床位費是指養老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符合行業標準的住宿服務所收取的費用;護理費則是養老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符合行業標準的護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伙食費是指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營養餐食而收取的費用;代辦服務收費是養老機構應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的要求,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委托代理、代辦等服務所收取的直接發生的費用。代辦項目由養老機構根據入住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制定;特需服務收費是根據不同層次的特殊需求,開展個性化護理等行業規范以外的相關服務收費,其應當體現自愿原則,養老機構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其收費標準由養老機構合理制定。行業規范以內的基本養老服務不得變相轉為特需服務項目。
連云港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往連云港市的養老機構大多是依據整體運營成本和連云港市場行情來制定收費標準,收費項目“一鍋端”。因此不少連云港市民反映繳費非常糊涂,感覺服務和費用不對等。與此同時,很多養老機構則感到收費太低,成本沒收回來。如今,《細則》出臺后,這一情況將徹底改變,除了這五大項目,其余收費一律禁止。
《細則》還根據養老機構性質實行分類管理。其中,公辦公營養老機構的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民辦、公辦民營、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實行連云港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并保持相對穩定。伙食費、代辦服務收費和特需服務收費雖由養老機構依據實際發生的成本自主定價,但是《細則》也對其有了明確的要求。
嚴文書表示,之前由于沒有相關規定,一些養老機構在退費時容易產生爭議。如今,《細則》明確規定,入住老年人在合同期內退養的,養老機構應當按實際入住天數扣除相關費用后退費;合同期內離院但不退養的,退費標準和方式由養老機構和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以書面合同約定,充分保障了養老人員的利益,也避免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