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劉勇)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審結我市法院首例承認和執行新加坡法院民事判決案、首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刑事判決民事部分案,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為高質量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強有力的司法助力。
在市中院審結的首例承認和執行新加坡法院民事判決案中,市中院認為,鑒于我國與新加坡并未締結或者共同參加關于相互承認和執行生效民商事裁判文書的雙邊協定或國際條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可以按照互惠原則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新加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可予以承認。
我國與新加坡之間存在法律互惠,在同等情況下,我國作出的民商事判決可以得到新加坡法院的承認和執行。新加坡共和國高等法院此前亦有承認和執行我國法院判決的先例,我國法院亦有承認和執行新加坡法院判決的案例,說明我國與新加坡之間存在事實互惠。據此,可以認定我國與新加坡之間存在互惠關系。案涉新加坡共和國高等法院作出的判決系在新加坡已經生效的判決,該案判決不存在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遂依法予以承認和執行。
在市中院審結的首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刑事判決民事部分案中,市中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第一條規定,本《安排》亦適用于刑事案件中有關民事損害賠償的判決、裁定。為查明相關法律適用問題,市中院首次利用江蘇省高院法律查明專家庫,委托澳門大學法學院專家協助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進行協助查明,并依照相關規定,依法認可和執行該案刑事判決書中民事損害賠償部分。
近年來,市中院高度重視涉外審判工作,始終堅持涉外商事審判正確政治方向,不斷推進完善涉外審判工作機制。通過優化涉外案件訴訟服務機制,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力度,提高涉外案件專業化審判水平,設立涉外審判專業合議庭。積極推動涉外商事海事多元解紛中心實體化運行,為妥善化解涉外、涉港澳臺糾紛提供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便利化服務。努力打造涉外商事審判品牌亮點,形成了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例。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