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云港房主:
警惕!
出租、出借或者提供使用房屋前
這件事務必查清!

尊敬的房主朋友們: “雙減”政策實施以來,周末公園的親子時光、夕陽下小區里孩童的歡笑,已然成為生活中的常態畫面,但部分違法校外培訓活動卻悄然潛入居民住宅、商務樓宇和商業經營場所。這不僅擾亂了教育秩序,破壞了教育公平,還為各位房主的財產安全和生活安寧埋下了隱患。在此,特向出租、出借或者提供房屋給第三方使用的業主朋友們發出提醒,期待我們攜手筑牢防線。 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若您明知或應知存在違法校外培訓行為,卻仍提供場所,將會面臨主管部門責令整改等處罰。這無疑會給您的生活和權益帶來諸多麻煩。 違法校外培訓是指未經審批開展校外培訓或超出辦學許可范圍,私自招收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開展的培訓活動,常見情形如下: 1.無資質辦班:未獲得相關部門審批,且線下設有專門培訓場地、線上有專門網站或APP,同時雇傭2名以上分工明確的培訓人員。 2.變相學科培訓: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開展“一對一”“小班”收費培訓,或者通過微信、線上會議、直播進行收費講課;以文化傳播、素質拓展、比賽輔導、思維訓練、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冬夏令營、托管等為幌子,實際開展學科類培訓。 3.其他違法情形:有資質培訓機構超范圍培訓、違規辦學、管理混亂且存在安全隱患;未審批便組織3歲—6歲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開展社會性競賽活動。 當居民住宅、商務樓宇、商業經營場所開展違法培訓時,常常會出現消防通道堵塞、電力負荷超標等問題。一旦發生學生受傷事故,即便您并非培訓組織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司法機關將結合您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否知曉違法行為等情況,判定您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出租前細詢問。明確詢問承租方房屋的用途,核實其身份與資質;對于含糊其辭的“托管”“體驗”類承租方要保持警惕,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用于違法校外培訓”。 2.出租后常核查。發現學生頻繁進出、擺放教學設備等異常,可先向屬地主管部門反饋疑似線索、請求協助核實;確認存在違法培訓的,立即終止合同,并向屬地主管部門反映違法事實。 3.發現違法速舉報。若發現疑似違法培訓線索,可向屬地主管部門提交相關信息,我們將嚴格保護舉報信息,并及時開展核查工作。 您的每一次謹慎核查與防范,都是構建清朗教育環境的重要一環。讓我們攜手守護家園安寧、維護教育公平,為孩子營造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教育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