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戚躍瀟 通訊員 楊楠 孫鑫鑫)“現在去藥店買處方藥放心多了,藥師都會仔細詢問病情和禁忌事項,確認無誤后才開藥,讓人感覺很踏實。”近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聯合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執業藥師“人證分離”專項監督“回頭看”行動。在開發區一家藥店內,市民王女士對前來回訪的檢察官這樣說。這份讓群眾安心的轉變,源于開發區檢察院針對執業藥師“人證分離”問題開展的精準監督。
執業藥師是保障藥品安全的“守門人”,其在崗履職對規范銷售處方藥、指導群眾安全用藥至關重要。今年5月,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在日常走訪中聽到群眾反映:“去藥店買降壓藥,不用藥師核對,店員直接就拿了藥。”檢察官隨即對零售藥店進行初步摸排,并前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取轄區52家藥店的基礎信息及執業藥師注冊數據,同時赴人社部門查詢執業藥師的社保繳納記錄。通過將這些數據導入“執業藥師人證分離監督”模型進行比對分析,初步篩選出8條疑似執業藥師“掛證”線索。經核實,確認有5家零售藥店為壓縮經營成本,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即藥師僅將資格證掛靠于藥店,實際并未在崗提供處方審核和用藥指導等服務。
6月10日,開發區檢察院向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責令涉事藥店立即整改,配備合格執業藥師在崗服務。同時開展全面排查,加強日常動態監管,通過定期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強化對藥店經營行為的監督,從源頭上防范“人證分離”問題。
在檢察建議的推動下,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組織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執業藥師在崗履職專項檢查,范圍覆蓋轄區全部藥店。通過核對執業藥師注冊信息與實際在崗情況、查閱考勤記錄、調閱處方審核臺賬等方式鎖定違規情況,共提出整改建議11條,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份。目前,存在“掛證”行為的藥店已全部整改到位。
近日,辦案檢察官與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回訪某零售藥店,看到店內負責審核處方的執業藥師認真負責。“現在我們有不定期檢查,加上誠信檔案約束,再也沒有藥店敢打‘掛證’的主意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介紹。?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周金林
來源: 連云港發布
